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众版 - 信息公开 - 正文

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

依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整合规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市医保函〔2025〕115号)之精神,全省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予以整合规范,涵盖13项主项、19项加收项以及16项扩展项,总计48项可收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与此同时,全省部分共计8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予以废止。整合后的48项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于全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且该项目价格确定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25年12月31日

  • 附件【附件1.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