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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患者能不能结婚、生小孩?

得了结核病还能结婚吗?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结核病。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可以累积全身多个器官,最易发的部位是在肺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肺结核。

因为结核病是一种传染病,并非是遗传性疾病,所以,如果曾经得过结核病,目前已经治愈,那么,结婚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但如果得了肺结核,目前还在治疗期间,尤其是在强化期,排菌的患者是具有传染性的。可能造成婚姻对方被传染的风险,同时,对于患者本身,结婚的劳累、婚后的夫妻生活也都可能影响疾病本身的控制。

当然,除去这些风险,结婚本身是可以的。

得了结核病还能生孩子吗?

如果是得了肺结核,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 既往得过肺结核,已经完全治愈康复,那就可以正常妊娠和生育。

♥ 治疗结束,还在随诊期(也就是停药后的一年),建议是尽量避孕。

♥ 抗结核治疗期间,是建议严格避孕的。因为,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怀孕,抗结核药物可能会引起胎儿畸形,也可能影响疾病的控制;对于男性患者,抗结核药物可能会影响精子的质量,也是建议严格避孕的。

同时,约有10%的肺结核患者会伴有生殖器结核,如果得了生殖器结核,一定有尽早规范的诊治。如果是早期阶段的病变,治愈后部分患者是有可能恢复生育功能的;但是,一旦为晚期病变,即使结核治愈了,也有可能会导致不孕不育。

怀孕后发现得了结核病,怎么办?

首先,不要惊慌,应尽快到结核病专科医院进行规范的诊治。

孕早期,也就是怀孕的前三个月,一般建议终止妊娠。

孕中晚期,需要结核科和妇产科医生共同评估,权衡利弊。一般病情较轻,没有明显的并发症、合并症,没有严重的妊娠反应,没有应用可能引起胎儿畸形的药物,在抗结核治疗的同时,是可以继续妊娠的。但如果,结核病严重,为耐多药结核,治疗中应用了大量引起胎儿异常的药物,妊娠反应严重,是建议终止妊娠的。

当然,是否终止妊娠,何时终止,应当由结核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和患者共同商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