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我院组织了“停车场充电桩建设服务项目(二次)”院内议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废标情况
停车场充电桩建设服务项目(二次)因供应商均未通过资格审查,予以废标。
以上信息在西安市胸科医院网站公示。
若对本公示有疑义,请电话联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29-62500311
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1日
特此公示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25年7月8日
下一篇:西安市胸科医院单极热凝治疗仪采购项目院内议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