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档案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议标采购,现诚承招有相应软件产品和开发能力的单位前来报名,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提供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不须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双休日除外)
三、项目内容
为整合我院档案管理业务和各项工作业务无缝对接,对原有档案管理手段进行全面升级。完善借阅审批制度,提高对档案借阅的高效管理;考虑档案室后期智能化监测和档案柜体电动化改造的需要,智慧档案管理系统需具备智能监测设备(如档案室温度和湿度的监测)和物联控制设备的接入功能,建设概要如下:
1、系统功能模块包括:系统首页、档案信息管理、档案检索、科室档案管理、档案室智能监测控制、档案借阅管理、档案借阅、统计报表、个人工作台、系统设置等模块。
2、档案系统需要实现与业务系统的“全集成”,即实现与OA系统和其它需要对接的业务系统的无缝集成。
3、支持档案档号的自动生成、电子身份二维码功能,支持各科室生产加工档案,支持档案检索,电子原文在线浏览,支持对档案室的模态管理功能,可以通过模态图的方式查看现有存档状态,支持对实体档案的借出归还操作和操作日志记录。
4、支持工作流自定义功能,可实现移交、借阅、赋权审批流程的自定义;支持对不同角色工作人员的权限自定义控制功能,控制不同角色的人员对系统的操作权限。
5、支持二次开发能力,可根据实际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随时调整管理模块功能,支持移动端的接入能力。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软件开发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自主研发且满足采购功能需求条件,运行成熟稳定,并具备二次开发和其它系统API对接,支持议标标现场演示;
3、投标人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并可根据我院要求对软件系统进行功能改造,保障完成项目的能力,支持议标现场演示所投产品源代码;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
5、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优先,从业人员(在本单位正常纳税并缴纳社保)具备相关专业证书者优先;
8、提供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联系电话: 62500109 监督电话:62500311
七、现场资质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议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