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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胸科医院院内议标公告门诊大厅显示屏安装项目

  西安市胸科医院拟对门诊大厅显示屏安装项目进行院内议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预算

项目名称

内容

预算

门诊大厅显示屏安装项目

1.将原综合门诊大厅8块46寸拼接屏移至新位置;

2.需增加4块拼接屏,根据实际情况,备用一块拼接屏,以防止原屏移位时出现损坏等情况。将净屏尺寸增加至3.066m*2.308m。

6万元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授权合法有效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议标的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其法人的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3.凡本院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在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7.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的记录。

  8.投标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议标响应单位将相关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正文务必写清楚报名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件名称使用“报名单位+报名项目名称”。若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请各报名供应商密切关注报名时所使用邮箱,有通知将通过邮件联系!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17点

  2、联系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郑修齐

  电 话:62500115

  邮 箱:3551664877@qq.com

  3、报名监督电话:62500311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