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9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国家及省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卫生局年度行风建设目标责任,推动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医院与各科室签订本责任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科主任是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行风工作负总责。
二、坚持把行风建设纳入科室整体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一起考核。
三、2014年各科室要在以下工作方面抓出成效:
1.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丰富活动内涵,突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真正通过活动的开展,促使服务水平、医疗质量、医德医风上一大台阶。
2.要大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学习贯彻“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宣传教育,推进医院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深入。
3.要严格执行医疗技术规范。开展“三合理” 检查,坚决杜绝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行为。
4.进一步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科室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医院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管,加强对各项目资金的监管。推进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认真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5.进一步加大商业贿赂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办力度。对科室发生的影响恶劣的行风案件要及时配合院纠风办进行查处。要及时上报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做到信访举报件件都办理。
四、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导致发生严重行风问题的,将追究科主任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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